附項目 《諸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暨大氣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
Release Time:
2019-03-13
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諸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暨大氣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市屬各重點園區管委會,市直有關部門、單位:
現將《諸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暨大氣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18年7月12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諸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暨大氣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
為深入推進大氣生態環境綜合整治,打贏藍天保衛戰,根據國家、省、濰坊市藍天保衛戰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,嚴格貫徹國家、省、濰坊市藍天保衛戰作戰計劃,深入實施《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,緊緊圍繞工業、燃煤、揚塵、機動車等重點污染源,綜合運用“關、停、限、建、管”措施,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整治,調整優化產業、能源、運輸、農業農村“四個結構”,促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為新舊動能轉換、“四個城市”建設提供有力支撐。
二、工作目標
2018年,我市省控點位PM2.5(細顆粒物)年均濃度下降5.5%,達到52微克/立方米以下;PM10(可吸入顆粒物)年均濃度下降5.2%,達到92微克/立方米以下;O3(臭氧)年均濃度下降5.2%,達到146微克/立方米以下;SO2(二氧化硫)和NO2(二氧化氮)年均濃度持續改善,全年空氣質量良好率達到69.7%以上。
三、重點任務
(一)推進燃煤綜合治理,調整優化能源結構。
1.加快小型燃煤機組關停淘汰。在2017年關停替代基礎上,2018年再關停替代3臺抽凝熱電機組。10萬千瓦以下抽凝熱電機組關停替代表見附件。(發改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.完成散煤清潔化治理任務。在2017年散煤清潔化治理基礎上,繼續推廣清潔型煤、節能環保爐具,完成鎮街駐地和農村集中居住區散煤替代任務。(經信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3.積極推進清潔采暖工作。在城市建成區及城郊區域啟動“氣代煤”“電代煤”工作。年內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和農村新型社區清潔采暖全覆蓋。(發改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大隊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二)實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,提高綠色發展水平。
4.加快推進工業企業物料堆場密閉。對全市鋼鐵、焦化、火電、鍋爐、建材、水泥、商混等工業企業堆存煤炭、煤矸石、煤渣、煤灰、水泥、石灰、石膏、砂土等物料、燃料的露天煤場堆場進行全封閉改造,2018年底前完成。煤場料場封閉改造任務清單見附件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5.開展磚瓦石灰窯深度治理。2018年10月底前,完成諸城市萬興建材有限公司、諸城市中匯建材有限公司煙氣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。磚瓦、石灰窯治理項目任務配檔表見附件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6.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。按照《濰坊市“十三五”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堅持源頭減排、過程控制、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原則,2018年年底前,完成有機化工、印刷、工業涂裝、汽修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治理項目。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任務配檔表見附件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7.實施煙羽除濕脫白治理工程。鋼鐵燒結機、垃圾焚燒爐、火電、碳素等行業開展煙羽除濕脫白治理,通過采取煙溫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,降低煙氣排放含濕量,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、硫酸霧、有機物等可凝結顆粒物排放,消除石膏雨、有色煙羽等現象。《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第四時段標準實施前,企業結合提標改造同步完成該項工作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三)突出抓好城市揚塵整治,切實降低顆粒物濃度。
8.抓好《濰坊市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》的宣貫工作。按照《濰坊市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》規定和要求,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工業企業、煤場、建筑施工、商混企業、道路保潔、公路施工、露天開采礦山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,實行精細化、常態化、制度化管理。(環保局、經信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大隊、交通局、市政局、公路局、國土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)
9.開展鐵路沿線煤場綜合整治。對鐵路貨運專線儲煤場實行全封閉改造,煤炭全部進入密閉料倉,煤場裝卸工藝配備煤塵回收裝置,進一步降低揚塵污染,2018年年底前完成。鐵路沿線煤場綜合整治任務配檔表見附件。(經信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10.加強公路鐵路施工項目揚塵管理。突出抓好濰日高速南段、國省道交通施工項目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,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施工揚塵防治監督管理。(交通局、公路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11.全面加強棚改舊改、建筑及拆遷施工揚塵控制。建設單位必須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。從事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單位,必須向城管、住建部門備案。突出抓好重點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,嚴格落實封閉施工和濕法作業,確保城市道路施工達到“六不”標準要求,建筑施工工地達到“六個百分百”標準要求。(住建局、城管大隊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12.強化中心城區道路保潔措施。中心城區主次道路嚴格落實“5灑5掃1沖”標準,背街小巷嚴格落實“3灑3掃”標準,大風、干旱等極端天氣以及重大節會期間適當增加灑沖水頻次,以不產生揚塵為目標。(城管大隊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四)加快高污染車輛淘汰,調整優化運輸結構。
13.加快非新能源公交車淘汰。從2018年開始,對達到使用年限或排放不達標的非新能源公交車,全部更換為新能源公交車。(交通局、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)
14.嚴控重型貨車進城。2018年8月底前,制定完善機動車限行方案,劃定重型柴油貨車限行區、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。(公安局牽頭負責)
15.開展柴油貨車專項治理。公安、環保、交通部門加強聯動,定期開展重型柴油車聯合執法檢測,加大路面執法力度,嚴格查處違反禁限行規定和“冒黑煙”車輛,杜絕高排放車輛進城。(公安局牽頭,環保局、交通局配合)
16.完成油品升級換代。2018年起,全市加油站全面供應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。2019年1月1日起,全市車用汽、柴油全部達到國六標準。開展油品整治專項行動,嚴厲打擊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假劣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。(經信局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五)加強重點時段管控,提升應急管理水平。
17.加強重點區域異味企業巡查檢查。對中心城區、鎮駐地重點異味監控企業繼續實施駐廠制度,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管,根據氣象條件采取針對性停、限產措施,建立完善異味應急聯動快速反應機制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18.加大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調控力度。根據國家、省統一安排,制定全市錯峰生產調控方案,在重點行業推行錯峰生產,有效降低采暖季污染物排放量。(經信局牽頭,環保局配合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19.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。嚴格按照《諸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要求,發布重污染預警并啟動應急響應,確保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。做好全市空氣質量綜合保障工作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六)加強禁燒禁放管理,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水平。
20.加強城市煙塵防治。全面禁止露天燒烤,所有燒烤攤點一律進店經營,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,確保正常運行。加強對露天焚燒瀝青等有害惡臭物質行為監管,2018年年底前,淘汰中心城區未使用煙氣處理裝置加熱瀝青的道路修復作業車輛。(城管大隊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1.規范煙花爆竹燃放。以《濰坊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》實施為契機,2018年年底前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貫徹落實,進一步明確限放區域,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。(公安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2.嚴格落實秸稈禁燒。全面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,利用遙感監測和網格化監管等手段,堅決遏制各類露天焚燒行為,堅持嚴厲監管問責,切實解決農業秸稈露天焚燒問題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(七)建設智慧環保平臺,促進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。
23.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控平臺。2018年6月底前,各鎮街、園區全部建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并聯網運行,委托社會運營機構統一進行運營維護。2018年6月底前,各鎮街、園區空氣質量納入我市通報考核。2018年年底前,納入市、縣兩級通報考核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4.建設工業企業和園區特征污染物監控平臺。VOCS重點排放企業、重點工業園區盡快完成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聯網。2018年10月底前,重點工業廢氣異味排放企業完成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安裝聯網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5.完善工業企業煙氣常規污染物監控平臺。巖棉、炭黑、玻璃、磚瓦、石灰窯等企業未聯網的,2018年6月底前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。年內啟動鑄造行業主要排氣筒在線監控設施安裝聯網試點工作。(環保局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6.建設揚塵污染監控平臺。2018年年底前,建設全市儲煤場、工業企業、建筑工地、商混企業、礦山開采、渣土傾倒場揚塵污染監控平臺,易產生揚塵環節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,渣土運輸、道路保潔車輛配備北斗衛星定位裝置,上述信息分別與主管部門、環保部門聯網,實現對揚塵污染防治和車輛作業情況的監控。(環保局、經信局、交通局、住建局、國土局、城管大隊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7.完善機動車污染監控平臺。2018年6月底、12月底前,分別完成移動式、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安裝,同步建立機動車遙感監控平臺。在交通部門完善機動車維修數據基礎上,建立機動車排氣檢驗與維修數據信息管理系統,實現數據聯網共享。(環保局、交通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28.建設重污染應急監控平臺。2018年年底前,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、靜穩天氣應急、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監控平臺,將工業企業用電量、生產負荷、運行工況、排放數據等參數聯網,實現對重污染應急和錯峰生產落實情況的監控。(環保局、經信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,各鎮街、園區負責)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工作“黨政同責”“一崗雙責”。各級黨委、政府對本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,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,認真履行好大氣污染防治監管職責。各鎮街(園區)、相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,結合各自實際,制定工作方案,明確任務清單,分解落實責任,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。
(二)做好宣傳引導。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,結合《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實施,開展多方位、多渠道、多媒體宣傳報道,及時曝光大氣污染違法案件和突出問題,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。
(三)加強督查考核。持續開展大氣污染強化督查,完善空氣質量定期通報、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通報和突出問題通報、直報、約談等制度,各單位要于每月2日前報送上個月工作開展情況(郵箱:zcshwhbgs@163.com;聯系人:孫偉17616761053)。制定完善大氣污染防治配套考核辦法,每月進行考核打分,對排名靠后的嚴格按規定約談問責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,作為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。
(四)嚴格監管問責。以《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實施為契機,保持大氣環境高壓監管態勢,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實行“零容忍”,嚴格實施行政處罰。公安機關對涉嫌大氣環境違法犯罪線索,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從嚴從快進行查處。紀檢監察部門對推諉扯皮、工作敷衍、監管缺失的,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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